1、負責組織全校性的教育教學研究,為學校決策提供依據,為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和教學改革的實施提供指導和信息交流;
2、制訂學年、學期教研工作計劃,對教學研究的內容、重點課題作出安排;3、組織和指導教師開展各種形式的專業性第二課堂活動以及參加教學研究活動,并將活動情況和研究成果向有關部門通報;
3、了解企業的需求狀況,提出專業課程設置以及教學內容與企業需求有效銜接的可行性建議;
4、制定教學改革方案,組織教師開展教學改革活動,負責對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研究、試驗和成果推廣工作;加強高新技術專業的研究和現代教育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5、組織教師參加校際教研、教學觀摩和學術交流等項活動;
6、組織和指導教師撰寫、發表教研和學術論文,研發教學成果,并做好評審和推薦工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做好新教師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切實幫助他們盡快掌握教學方法、手段和規程;
8、組織新專業以及校本教材、講義的開發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